星期五, 3月 02, 2007

《最緊要正字》指瑕之十三:駅

爸爸說,《最緊要正字》既已大結局,是時候好好整理一下每一集所出現過的錯誤和不準確的觀念。

先從第一集的「駅」字開始。

1. 早己有人在 Yahoo! 知識+ 上提出了十分充份的論據,批評《最緊要正字》認為「駅」字「是日本漢字,沒有中文讀音,哪種讀法都不對」的觀點,很值得細讀:

「駅的粵語正音?」
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7006091601584

2. 有人更補充指出:「真正的『日本漢字』,應該是『和字』,即:峠、畑、町、畠、辻、宍等等。這些字是日本人自創的,也沒有對應的中文字。這些字才真的是沒有中文讀音。」說法相當合理,見:

http://shenmeshi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A100B21544D1C714!283.entry

3. 其實,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自己的「博文優質中國文化教育研究計劃.每周話題」2006年6月13 日以「驛和駅」為題,討論「駅」字,文中當然不認同把「駅」字引入中文,但卻明確表達了「駅」不過是「驛」的日本簡體,那麼,邏輯地,「駅」讀如「驛」便十分理所當然了:

「驛和駅」
http://bowen.chi.cuhk.edu.hk/week_topic/Weekly_Topic-View.asp?id=334

4. 還有,Unicode 官方網頁有一個 Unihan Database,專用來說明 CJK Unified Ideographs (Unihan) 字符的資料。查閱「駅」,可以找到以下資料:


Unihan data for U+99C5
http://www.unicode.org/cgi-bin/GetUnihanData.pl?codepoint=99C5



其中明確指出:(1) 「駅」字的普通話讀為 yi4;(2) 其 z-異體 (z-variant) 為「驛」,所謂 z-異體,根據 About the Unihan database 說明,指 "Z-variants (shape variants encoded in the standard for historical reasons)",即與歷史因素有關的異體。

以上所有證據,都指向這一結論:「駅」讀如「驛」。

對「駅」字的討論,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啟示和教訓:在全球化和數碼化的浪潮下,中文並不再只是故紙堆中供學究咬文嚼字的玩意,而涉及許多中文系以外的知識和標準,這是為甚麼 21 世紀的中文研究,不能再以為左手抱《說文解字》,右手攬《廣韻》便可以應付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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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2月 25, 2007

《最緊要正字》指瑕之十二:見慣不怪

爸爸看 2007年2月24日《最緊要正字》第 19 集大結局,節目敘述主持看到有人在報章上登廣告,用了「見慣不怪」一詞,即時狀若雷霆大怒,貌似七竅生煙,扮作生氣說:「又錯!我甚麼錯字都看過,對這些錯字已經見怪不怪,但是把詞語寫成見 "慣" 不怪,我真的覺得很奇怪。」 (爸爸按,其實一點也不奇怪。見下說明。)


然後比較「怪」與「慣」二字:「正確的寫法應該是奇怪的怪,《說文解字》:「怪,異也」,即異於常態,見怪不怪的意思是遇到奇怪的事物,覺得奇怪,比喻冷靜和鎮定,至於這個字是慣字,意思是長期積累的習性,例如習慣成自然,慣常、慣例等等。說到這裏,你會覺得慣字的意思,和怪字的意思一點也不同,讀音方面,粵語不同,普通話也不同,普通話,習慣的慣讀成 guan4,奇怪的怪讀成 guai4,怎麼會讀錯呢?」(爸爸按,運用一點點音韻學,便知道二音極接近。見下說明。)

還煞有介事地為該廣告說項:「我們抱著同情諒解的態度分析一下,那個廣告可能是把原本的意思--見慣了某些事物,所以覺得不奇怪,就把它縮略為見慣不怪這個標語了......」(爸爸按,為甚麼稱之為「標語」?《最緊要正字》的用詞真怪,很難令人見怪不怪。)

都最後一集了,《最緊要正字》還是要鬧出笑話。


「見慣不怪」一語並不是僅見於節目所看到的那個報章廣告中。

1. 早於宋代,邵雍 (1011-1077)《首尾吟》一百三十五首之六十二,詩云:

堯夫非是愛吟詩,詩是天津秋盡時。
見慣不驚新物盛,話長難說故人稀。
雲疎煙淡山仍遠,露冷天高草已衰。
賴有餘樽自斟酌,堯夫非是愛吟詩。

不少辭書遂收有「見慣不驚」詞條,如《國語辭典》解釋為「看慣了就不覺得奇怪。」《漢典》解釋為「經常看到,習以為常。」「見慣不怪」不過是「見慣不驚」的或體。

2. 不只古典詩歌,小說也此語。早於清代,夏敬渠 (1705-1787) 晚年創作的《野叟曝言》,是中國古典小說史上「藉小說以衒耀才學的代表作」(見《中國大百科全書.野叟曝言》條 ),其中第一百三十五回《七年病遇三年艾 一世盲開萬世明》即有「見慣不怪」一詞:

素臣心疾如舊,府中上下,久亦行所無事。天下太平,百姓飽饒足,恩榮美滿。元功首鋪.竟成臥治之名矣。二十二年八月,文鶴高中鄉魁。十月武鄉試,文犀又中了武解元,都下譁然,以為異事,都說:“公相諸公子髫齡科第,這也見慣不怪。怎十二歲孩子,些小氣力,能挽百石弓,掇挽三百斤大石,真是天人!”原來文犀勇力絕倫,又稟天淵之教,私下授以運氣練筋諸法,平時從不輕試。是年文場被黜,天淵欲令武試,怕水夫人不允。犀兒與文龍說知,請其轉稟。水夫人不惟不怒,且喜天淵武藝得有傳人,一口應允。犀兒大喜,整頓過場,果然冠軍。




3. 早期通俗小說也早有「見慣不怪」此語呢。早於 1983 年以前(都 1/4 世紀了,真唏噓),香港愛情小說作家岑凱倫,在《天天日報》連載她的代表作之一《白馬王子》,故事寫「香港某大學男生狄雅各、潘偉烈、杜海澄、李西敏都長得英俊瀟灑,是校內有名的白馬王子。本書描述的是他們各自曲折旖旎的戀愛故事。」小說的第一章節即有以下片斷:

“其實你們兩個人都比我好!”潘偉烈開始發牢騷:“李西敏起碼還有個媽媽,我呢?父親母親都沒有!我是個孤兒!”
“不過,你姐姐很關心你。”雅各說:“她對我們每一個人都很好!”
“我姐姐的確很愛護我,可是……”
“怎麼了?”海澄好奇地問。
“別提啦!”潘偉烈用力拍一下桌面,餐店的老闆已見慣不怪。
“你這個人,什麼都好,”海澄直指住他:“就是脾氣壞透了!”

「平生不識岑凱倫,便稱情聖也枉然」,岑凱倫是許許多多香港阿媽對少女時代的集體回憶,或是阿媽與十一、二年歲女兒難得的共同話題,特別是她的《燭光.秋夜.紫羅蘭》、《永恆的琥珀》,儘管不免有人認為庸俗膚淺,但在香港通俗流行文學/文化史中卻不能不記上一筆。

4. 最低限度,也可看看 Google。「見慣不怪」一詞原來不是一時的錯誤,而是許多人的心理詞彙,就連「大公報」一類被視為用詞算是比較正統的報章,也用上這一新詞語。台灣基隆巿武崙國民小學自行架設的成語詞典(做得還頗不錯的),甚至正式收入「見慣不怪」一詞。

又是那一句,《最緊要正字》應做更詳細的資料搜集。



爸爸說,翻查一下資料,便知道「見慣不怪」不是甚麼「標語」,而是既有所本,又使用了至少 300年 的成語,而不會發出「我真的覺得很奇怪」之語。

近年「見慣不怪」一詞,即使仍未取代「見怪不怪」,但已有與之並列之勢,道理很簡單:今天我們使用「見怪不怪」一詞,通常不用其出處「見怪不怪,其怪自壞(或作其怪自敗)」的「遇到奇怪的事物而不覺得奇怪,比喻處事鎮定不受其驚擾,則怪異的事物自然消失」原意,而是「見得多了,就不覺得奇怪」的新義,只要對語言敏感,查一查「見怪不怪」經常和「早已」、「已」一類詞語配搭,便看出端倪。意義既變,自然在語素的組成上作相應的變化,自是理所當然,一點也不奇怪。

節目提出「怪」與「慣」二字「讀音方面,粵語不同,普通話也不同,......,怎麼會讀錯呢?」的疑問,「怪」粵音 gwaai3,普通話 guai4,「慣」粵音 gwaan3,普通話 guan4,不要說二字聲母、聲調相同,連韻母也極接近:(普通話)韻頭相同、韻腹相同,韻尾 i 與 n 雖不同而屬於同一組,用傳統音韻學的概念,「怪」與「慣」陰陽對轉,讀音接近得不得了,讀過中國音韻學的無人不知,為甚麼節目竟會如此提問呢?



爸爸說,他說話寫字,用「見怪不怪」一詞,還未用過「見慣不怪」一語,但這是習慣問題,非關「見慣不怪」一語錯誤。或者,「見怪不怪」一詞,同一「怪」字兩見,先是名詞,後作動詞,重複之中見變異,在修辭選擇上可能更富文體風格。不過,即使如此,「見怪不怪」與「見慣不怪」,最多是美與不美的問題,完全不是正確與錯誤的問題。

爸爸還說,《最緊要正字》喜歡把不夠正統的語言文字用例一概打成錯誤,不尊重語文,見慣了,也就見怪不怪。可是,看到新詞語,卻不必扮作驚天大發現吧?現在,不是反而暴露了節目對新詞語的發展,太過不敏感,太過蒙昩了嗎?作為一個討論語文的節目,不免讓人覺得太井底之蛙一點了吧?資料搜集的工夫也粗疏得太不可思議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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