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8月 06, 2005

樟木頭

今天我們一家聯同嫲嫲、爺爺、伯娘、伯父、姑姐、姑丈、聰哥、肥叔到樟木頭。當然最重要的是有堂家姐津津同行。津津跟我同年,比我大一個星期。爸媽只給我帶了身份証和回鄉証,忘記給我帶回港証,在海關中受到扣留。幸好海關叔叔十分友善,為我發通行証,還跟我談天說地,最後順利過關。

爸媽為何會如此大頭蝦?原來成年人往內地只需要身份証和回鄉証,但十一歲以下的兒童卻不可以只帶身份証,因為這張沒有我們相片的身份証實際上並沒有甚麼功能,它只不過是申請特區護照時的附屬品。因為基本法列明:凡申請特區護照者必須有特區身份証。然而外出旅遊,還是必須攜帶有相片的証件。很明顯,爸媽知道這一點,不過忘記了。

車程三個多小時,不過有家姐同行,時間過得特別快。



姑姐和嫲嫲爺爺的居所種了一棵楊桃樹,初生的楊桃跟樹葉一樣翠綠,不容易給人發現。我還幫忙澆水呢,不過太熱了,還是在房間跟家姐玩跳跳跳暢快。




晚上乘火車往廣州,在天河火車站附近的酒店下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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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8月 04, 2005

禁買玩具令 ﹣緣由

話說今年大年初一,我因為在拜年時候表現良好,爸媽就帶我到冒險樂園玩,還說可以用遊戲得來的票換取禮物。我當然高興。但後來發現,我手上的票只能換得一個橡皮擦,那就太不像話了。我不但發脾氣,還當眾跌在地上。我知道媽媽動了怒,不理睬我達兩小時之久。她說大年初一不動武,於是和爸爸商議,下了一道命令:半年內不得買玩具。

不過,在這半年來,因為一些特別的原因,我都收到玩具(如生日)。我一直都很期待八月的到來,不過現在八月,又不像想像中那麼興奮:玩具是可以買,但也不能常常買,也不是每樣都可以買。媽媽認為我的玩具太多,根本不用再買,又在慨嘆時間飛逝,不捨晝夜。

星期一, 8月 01, 2005

我是尼撒超人

嚓!我是尼撒超人,看激光!

星期日, 7月 31, 2005

禁買玩具令

終於到八月了!爸媽(主要是媽媽)設下的半年「禁買玩具令」刑期總算完結了。

真牽掛那套「尼撒超人面具連護手甲」啊!這套我早看中的玩具有否已給別人買去呢?

為甚麼爸媽竟會給我判下半年刑期的「禁買玩具令」呢?明天告訴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