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為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判刑」作句讀?
爸爸今天閱讀《明報》,看到一則標題為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判刑」的報導 (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803/4/difi.html),心中一凜:呀!竟有中大生誘騙禁錮他人!讀下去,原來是中大生被誘騙禁錮,犯案人被判刑。
標題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判刑」至少有兩讀:
「四人(誘騙禁錮中大生)判刑」--這是包孕句讀法,也是《明報》編輯的作者意圖,即四人判刑,該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。
「四人誘騙禁錮,中大生判刑」--這是斷句讀法,也是爸爸的讀者理解。
爸爸想,為甚麼他會誤讀《明報》編輯的意圖呢?可能的原因是,爸爸一向的報章詮釋成規 ( interpretive convention) 已經失效,爸爸以為:
一、標題不能有歧義,編輯的工作之一,便是去除標題的歧義,所以,讀出一種意思後,沒想過須考慮其他句讀方法;
二、中大生誘騙禁錮,較中大生被誘騙禁錮,更見新聞價值,所以傾向讀為中大生誘騙禁錮他人;
三、標題句子不長,因此很自然為長句斷句;
四、標題如果由兩分句構成,兩分句句長相近,因此不會想過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/判刑」的頭重尾輕讀法;
五、標題句子結構不會很複雜,因此,沒想過用包孕句的讀法。
看來爸爸太落伍了。過去那些不合詮釋成規的不合格標題,編輯寫出來也會讓自己面紅,現在通過主編的,俯拾即是。
不過,爸爸仍然技癢,試改寫為符合詮釋成規的標題:
「誘騙禁錮中大生,四人判刑」
不過,這類標題多如恆河沙數,爸爸說,改不勝改啊。就如今天《蘋果日報》,有標題為:
「陳致中認罪協商料破局」
(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
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090803&
sec_id=15335&subsec_id=15336&art_id=13055444)
爸爸讀為:
「陳致中認罪,協商料破局」
爸爸感到奇怪,既然認罪,何來破局呢?原來編輯的意圖是:
「『陳致中(的)認罪協商』料破局」
爸爸嘆說,這標題有歧義、句構複雜(還加上「認罪協商」是名物化術語)、句子長、頭重尾輕,情況與《明報》的問題標題幾乎一模一樣。難道我真老了?
後記:
又是《明報》,8月11日報導標題《法援審批 考慮勝算非動機》(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810/4/dmv2.html),爸爸讀為:
「審批法援 『考慮勝算』(Subject) 不是 (Verb) 動機 (Object)」 :即勝算不是考慮的出發點。
原來,編輯原意是:
「審批法援 考慮勝算(Clause 1) ,而不考慮動機 (Clause 2)」 :即勝算才是考慮的焦點。
又是那幾句:標題有歧義,句子長,句構偏複雜。是編輯與主編馬虎,還是馬虎已是傳媒成規?
標題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判刑」至少有兩讀:
「四人(誘騙禁錮中大生)判刑」--這是包孕句讀法,也是《明報》編輯的作者意圖,即四人判刑,該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。
「四人誘騙禁錮,中大生判刑」--這是斷句讀法,也是爸爸的讀者理解。
爸爸想,為甚麼他會誤讀《明報》編輯的意圖呢?可能的原因是,爸爸一向的報章詮釋成規 ( interpretive convention) 已經失效,爸爸以為:
一、標題不能有歧義,編輯的工作之一,便是去除標題的歧義,所以,讀出一種意思後,沒想過須考慮其他句讀方法;
二、中大生誘騙禁錮,較中大生被誘騙禁錮,更見新聞價值,所以傾向讀為中大生誘騙禁錮他人;
三、標題句子不長,因此很自然為長句斷句;
四、標題如果由兩分句構成,兩分句句長相近,因此不會想過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/判刑」的頭重尾輕讀法;
五、標題句子結構不會很複雜,因此,沒想過用包孕句的讀法。
看來爸爸太落伍了。過去那些不合詮釋成規的不合格標題,編輯寫出來也會讓自己面紅,現在通過主編的,俯拾即是。
不過,爸爸仍然技癢,試改寫為符合詮釋成規的標題:
「誘騙禁錮中大生,四人判刑」
不過,這類標題多如恆河沙數,爸爸說,改不勝改啊。就如今天《蘋果日報》,有標題為:
「陳致中認罪協商料破局」
(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
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090803&
sec_id=15335&subsec_id=15336&art_id=13055444)
爸爸讀為:
「陳致中認罪,協商料破局」
爸爸感到奇怪,既然認罪,何來破局呢?原來編輯的意圖是:
「『陳致中(的)認罪協商』料破局」
爸爸嘆說,這標題有歧義、句構複雜(還加上「認罪協商」是名物化術語)、句子長、頭重尾輕,情況與《明報》的問題標題幾乎一模一樣。難道我真老了?
後記:
又是《明報》,8月11日報導標題《法援審批 考慮勝算非動機》(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810/4/dmv2.html),爸爸讀為:
「審批法援 『考慮勝算』(Subject) 不是 (Verb) 動機 (Object)」 :即勝算不是考慮的出發點。
原來,編輯原意是:
「審批法援 考慮勝算(Clause 1) ,而不考慮動機 (Clause 2)」 :即勝算才是考慮的焦點。
又是那幾句:標題有歧義,句子長,句構偏複雜。是編輯與主編馬虎,還是馬虎已是傳媒成規?
2 則留言:
1. "誘騙"和"禁錮"都是及物動詞,任何粗懂這兩個詞的大意的人(香港小三中文水平或以上)看見它們作動詞用時,都會自動在下文找賓語("少女","他人","中大生"等).
你覺可以這樣斷句:
"四人誘騙禁錮,"?
"四人誘騙,"?
"四人禁錮,"?
"他經常誘騙,所以被捕了."?
"即使警察也不可以隨便禁錮."?
懂了沒?你是在外國長大,頭一年學中文吧?
我看你好像接觸過很多很深的專有名詞,但似乎是在浪費時間了.
洋朋友,既然你對中國文字有這麼濃厚的興趣,我也跟你分享一點基本的中國文化:謙虛和務實.ok?
Chan 君,你對「禁錮」、「誘騙」二詞的看法都對,只是忘記了:新聞標題是一種獨特的文類,閱讀文類,句法的解析是成規之一,但不是全部。
文類往往有它的獨特語言特徵。新聞標題一般極短,因此,許多用詞可以只保留詞彙意義,語法意義便不免放寬。
就用「四人誘騙禁錮中大生判刑」為例,其中的「四人判刑」,當然是指「四人遭判刑」,而不是「四人判他人刑」,因此,在標題中可以寫「四人判刑」,但到了報導內容,一般要寫「四人遭判刑」之類。這一點,google 一下「判刑」一詞的用例即可。這就是文類語言特徵的特點。用正文的用例來判斷如何理解標題的方法,是類比不周。如果一個讀者,看到標題「四人判刑」,竟仍斤斤於「四人判誰刑?」要在下文找到賓語方休,則大有可能是「頭一年學中文」了。
所以,如果在內文閱讀「誘騙」、「禁錮」等語,及物與否等語法意義當然重要,不過,在標題中,語法意義能否主導,還得與標題的閱讀成規,互相角力,而得出(用阿爾杜塞爾的術語) overdetermined 的結果。
因此,新聞標題作為獨特的文類,由於一些語言羡餘信息(如某些語法意義)被忽略,容易導致標題意義模稜、有歧義,編輯的職責,是在有限的羡餘信息的幫助下,擬出歧義盡量少的標題。
整篇博文要檢視的,因此是新聞標題這種獨特文類是否有/應否有閱讀成規,以及這成規包括甚麼等問題。
語文和閱讀,涉及許多詮釋系統的共同、平行、多元運作,只用語言、或僅僅語言中的語法,來處理語文現象,就像用小三數學水平來設計超級電腦,永遠無法解決問題,達成效果,徒浪費時間。
至於中國文化講「謙」,其義在「讓」,所以「謙卦」的卦象是「上地下山」,山雖高於地而竟居地之下,故是「退讓」之象。不過,中國文化也講「當仁,不讓於師」,一味「讓」,見不平而不鳴,最後只會淪為「鄉愿」,所以,狂者進取。這,就是中國文化,即使生於斯,長於斯,也是未必懂得的。
川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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